近日,網傳多個視頻稱,柳州一夜市內有一男子當眾將小狗摔死,引發(fā)廣泛關注。相關視頻畫面顯示,一名身著黑衣黑褲的男子與一寵物攤販攤主爭執(zhí),并單手拎起一只小狗,兩次從高處摔至地面。
▲網傳視頻截圖
一名當時在現(xiàn)場的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發(fā)時間為4月25日晚上十點左右,具體地點是柳州市城中區(qū)風情港夜市。據其在現(xiàn)場了解到的信息,身著黑衣的男子此前在該攤位上購買了一只小狗,想要原價退款,老板稱小狗沒有問題不同意退款,遂引發(fā)爭執(zhí);之后男子將小狗摔到地上,小狗當場死亡。
4月27日下午,柳州市城中區(qū)人民政府城中街道辦事處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目前這一事件正在處理中,但具體處理情況仍需了解。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城中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處理此事,具體處理情況由宣傳部門統(tǒng)一回復。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為,男子在攤主處購買了寵物狗,如果寵物狗符合雙方約定的條件,攤主沒有隱瞞寵物狗身體健康狀況、性別等可能影響消費者購買的因素,通常不能擅自要求退款,退款屬于男子的違約行為;雖然目前沒有專門的反虐待動物法,但是如果男子當眾施暴摔狗的行為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對社會秩序造成損害,有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面臨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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