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事局4月28日公布《黃海“08·24”“ZD漁運02**8”輪觸碰“啟東H1-40風機”事故調查報告》。
2024年8月24日約00:25,岱山籍漁業輔助船“ZD漁運02**8”輪從黃海呂四漁場返回呂四蒿枝港途中觸碰啟東H1海上風電場“啟東H1-40風機”。事故導致該輪進水沉沒,10人落水,其中8人獲救、1人死亡,1人失蹤,風機基本無損,構成一般等級水上交通事故。
事發水域位于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呂四港外海,長江口燈船西北約70海里的海域,屬于啟東H1海上風電場范圍內。該風電場距離啟東呂四漁港約25海里,商船很少航經該水域,但回呂四漁港的漁船較多,且習慣穿越該風電場返港。啟東H1海上風電場權屬于江蘇HWFL發電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開工建設,2021年12月26日并網投產。
事故調查報告指出,“ZD漁運02**8”輪未保持正規的了望,未遵循良好船藝、謹慎駕駛船舶,未發現HI-40風機是發生本起觸碰事故的主要原因。
江蘇HWFL發電有限公司未向社會充分告知風電場的布置是發生本起觸碰事故的次要原因。H1-40號風機所屬的啟東H1海上風電場于2021年12月26日并網投產,但至事故發生時未向主管機關進行通航安全技術備案,以便發布相關航行通告和落實風電場及其配套設施在海圖上的標注事宜。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作業和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5的規定。該情況導致“ZD漁運02**8”輪通過電子海圖規劃航線時未能發現該風電場,在航行過程中造成戒備上的疏忽。
在本起事故中,“ZD漁運02**8”輪船長張某平,在航行過程中疏忽了望,未謹慎駕駛船舶,違反了《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第五條、第二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2款10的規定,造成1人死亡1人失蹤,在本起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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