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演員應采兒在社交網站上發文辟謠,她表示,未授權任何其他個人或機構對外洽談,陳小春先生即將舉辦的全國巡回演唱會相關事宜,亦不會以陳小春先生演唱會的名義從事任何資金募集的行為。“以下找找你談合作的全部都是騙子:陳小春的朋友,陳小春的合伙人,陳小春公司的人。謹防上當!!!”
應采兒社交網站截圖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報道,香港一名44歲保險從業員于2018年至2019年期間因為負債逾300萬元(港元,下同),向舊同事訛稱代表娛樂公司為陳小春等不同藝人演唱會集資,舊同事及其友人交出合共逾128萬元資金后,卻沒有收到應得的回報及利息。
另據香港《明報》網站報道,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2項欺詐罪成,還押至4月22日被判刑。
法官指出,被告以高息、高回報去吸引事主投資,又展示歌手陳小春的照片,令事主打消疑慮及安心交出款項。法官直斥被告的犯案手法精明,考慮涉案金額,判處被告監禁2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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