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九派新聞從海關總署獲悉,近日,深圳郵局海關查獲搖頭丸1383.8克。
深圳郵局海關關員在對轉運貨物開展監管時,發現一票申報為“音樂素材”的包裹機檢圖像異常,隨即對其開箱查驗。
經查驗,發現該票包裹中有1臺音響設備,在設備內部有用發泡膠固定,并用紙袋和塑料袋層層包裹的黃色顆粒狀藥片一批,毛重1383.8克。
經試劑檢測,該批黃色顆粒狀藥片呈搖頭丸陽性反應。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查獲的搖頭丸。圖/海關總署
海關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九派新聞記者 溫艷麗
編輯 王佳箐 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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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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