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
今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人社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的通知》,明確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在我省全面實施的政策要點、經辦規定、監管要求、保障措施等,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從2024年12月15日起,我省個人養老金制度從長沙市試點擴大到全省,稅收優惠政策實施范圍同步擴大到全省。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由個人承擔,全部歸個人所有。參加人自愿在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存一筆錢,每年繳存上限為12000元,可以用于購買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國債等個人養老金產品。個人養老金繳費可據實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領取時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養老金推行自愿參加、自主繳費、自主投資,國家通過稅收政策給予支持,方便群眾在享受基本養老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之外,再多一個養老金來源,增加一層養老保障,也有助于個人提前理性規劃養老資金。”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隨著社會大眾個人養老規劃意識不斷增強,更多人將自愿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我省還將通過豐富個人養老金產品種類、支持個性化金融服務、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凝聚監管合力、加強政策宣傳和投資者保護等舉措,不斷健全個人養老金服務鏈條,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求。
(湖南日報曹婕妤 王瑩)
全部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