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停車場點燃楊柳絮引發火災 被行拘10天
4月28日16時許,順義區一停車場內發生一起因楊柳絮引發的火災。當日,男子徐某某駕駛貨車到停車場充電,等待過程中準備抽煙,煙掉落后,他蹲下撿煙,順手用打火機點燃了地上的楊柳絮。沒想到楊柳絮瞬間被引燃,火勢迅速蔓延,盡管徐某某立即用腳踩滅火焰,但根本無濟于事,很快,院內四棵樹木也被大火吞噬 。
現場頓時濃煙滾滾,停車場工作人員發現后,一邊使用滅火器和水帶滅火,一邊撥打報警電話。順義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報警后,迅速調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現場處置,到場后迅速出水槍將火徹底撲滅 。
經現場調查詢問,徐某某承認是自己過失引發火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最終,徐某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
此事件在網絡上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一點小小的火星,就能引發這么大的火災,太可怕了,真不能小看楊柳絮的威力 。”還有網友吐槽,“這男子也太沒安全意識了,這下為自己的疏忽付出代價了。”也有網友提醒大家,“春天楊柳絮多,大家一定要注意防火,不要隨意點火 。”
新聞來源:北京消防
全部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