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揚子晚報報道,5月15日,74歲的演員劉曉慶被深圳的王先生實名舉報涉嫌偷稅漏稅。王先生指控劉曉慶在上海的全資公司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通過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方式規避個人所得稅。他提供了檢舉稅收違法行為記錄單,顯示劉曉慶涉及330萬元的交易,用“形象代言費”名義將款項轉入公司,隨后開出低稅率的增值稅發票,疑逃避高稅率的個人所得稅。王先生稱,目前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將對劉曉慶及相關公司展開調查。
對此,劉曉慶還沒有做出回應。
企查查信息顯示,劉曉慶名下關聯10家企業,7家為吊注銷狀態,僅3家公司存續,行業均涉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其擔任被指控的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投資人角色,該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出資額3萬元。
此次舉報引發公眾對劉曉慶歷史稅務問題的關注。
2002年,劉曉慶曾因公司偷稅漏稅上千萬元被羈押422天,其妹夫靖軍作為公司法人被判刑,劉曉慶本人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此后,她通過變賣資產補繳稅款,并重新回歸公眾視野。但此次舉報提及劉曉慶在上海有過多次補稅罰款記錄,被指屬于“多次違法”。
來源:上觀新聞、揚子晚報、大河報、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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