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保時捷跑車超車時撞倒一輛正常行駛的摩托車,司機卻不顧傷者情況,第一時間下車更換車牌的事件引發廣泛關注。5月5日,事發地浙江余姚警方發布通報稱,摩托車駕駛員手臂骨折,汽車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拘。(據5月5日大風新聞報道)
事情發生于5月2日下午,視頻顯示,一輛摩托正常靠右行駛在車道上,此時,一輛深色跑車從左側逆行車道借道超車,為了避開對面正常行駛的白色轎車,又迅速匯入順行車道,結果將正常行駛的摩托撞倒于路邊排水渠。
接下來的一幕讓人驚呆了:一名穿白色T恤、著彩色沙灘褲的年輕男子開門下車,并未第一時間查看摩托駕駛員情況,而是從車尾牌照位置摘下一塊黃色牌照樣物體,然后打開左側后車門,取出藍色車牌到車尾進行安裝。
相關法規明確規定,發生傷人事故后,應保護好現場,確保傷者安全,迅速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并及時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到場處理等。
沒想到,保時捷司機竟然第一時間是先裝車牌掩蓋違法行為。一場事故,既暴露出當事司機人性冷漠,也暴露出其法律意識淡薄。當地交警部門稱其涉嫌危險駕駛罪,這里面傳遞了一個信息,就是司機可能在飆車。
相關法規顯示,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醉酒狀態,或者以追逐競駛、嚴重超載、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危及公共安全所構成的罪名。飆車在法律上就是指的“追逐競駛”。如果罪名成立,會被處拘役,并處罰金。
換言之,警方的初步定性還是比較重的,這同時是依法辦事。保時捷司機涉嫌飆車、逆行、無牌駕駛還造成交通事故,在事發后還有掩蓋證據、漠視傷者傷情的行為,可以說情節十分惡劣。相信他會因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然而,此事中還有一個重大疑點。據大風新聞報道,有網友指出,2024年8月13日,該車牌所在車輛在闖紅燈后與一輛電動車相撞,導致電動車上一對母子喪生。這一點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同樣需要警方出面澄清。
如果是謠言,應該及時辟謠,讓事件的討論回歸真相。如果真有其事,駕駛者是同一人,那可就復雜了。當事司機闖紅燈造成兩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為何不到一年時間又能上路了?當時是如何處理的?有關部門應該公布相關案情。而且,如果是真的,他現在是不是有證駕駛?為何又一犯再犯?
手中握有方向盤,就意味著責任。當有人不將法規放在眼里時,警方就應該依法嚴厲打擊。只有嚴處“馬路殺手”,才能確保交通安全。
來源:極目新聞 編輯:任華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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