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5月16日,碧桂園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因未能按時披露2024年中期報告,遭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并記入誠信檔案。
公告顯示,由于發行人未能按時披露2024年中期報告,交易所對發行人、發行人時任董事長楊惠妍女士、發行人時任總經理兼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簡暖棠先生、發行人時任財務負責人陳淑蘭女士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并記入誠信檔案。
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發行人已于2025年2月24日披露2024年中期報告及財務報表。發行人及有關責任人高度重視上述紀律處分,將以此為鑒,嚴格遵守債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記者 周中雨)
來源:南方+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張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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