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2025年勞動爭議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為:譚某與某食品公司勞動爭議案。譚某2021年入職某食品公司,工作崗位為銷售跟單。2022年譚某懷孕。
2022年5月至9月期間,譚某多次提交產檢申請,公司均不予批準。譚某如期到醫院產檢,但該公司以其產檢占用上班時間為由,認定其曠工。2022年9月,某食品公司向譚某作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聲明書》,因譚某多次曠工解除雙方勞動合同。譚某主張公司違法解除,故請求公司支付賠償金以及孕期、產期、哺乳期(以下簡稱“三期”)的損失,遂成訟。
法院認為,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譚某處于孕期,其因產檢向某食品公司提出了請假申請,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當對懷孕女職工予以適當的照顧及提供便利。但公司多次對譚某正當的產檢申請未予批準,將產檢時間認定為曠工并以此解除勞動合同,明顯依據不足。公司構成違法解除,應支付賠償金和對應的“三期”損失。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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