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歲女子在家門口遇害一案,將于5月27日開庭審理,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對兇手提起公訴。5月26日,被害人母親王女士向南都記者回憶,女兒生前性格安靜,從日企辭職后在家線上辦公,平日里喜歡跳舞。“我女兒的小名叫希希,因為她是我的希望。”另外,南都記者從起訴書獲悉,兇手被警方擋獲時拒不配合,后被強制帶走。
事發(fā)當天母女的聊天記錄。
王女士稱,她在昨日(25日)去墓園看望女兒,“我說幺兒,27號就要開庭了,媽媽來跟你說一聲。”
她向南都記者回憶,女兒生前性格安靜,從日企辭職后在家線上辦公,平日里喜歡跳舞。“她很愛干凈”,王女士說,去年7月女兒入土為安后,她每隔20來天就去看女兒一次,“把墓掃得干干凈凈,還買了盆景放在旁邊”。
王女士說,女兒的小名叫希希,“因為她是我的希望,但現(xiàn)在我什么都沒有了,什么都沒有了”。
南都此前報道,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異常,經(jīng)常無故與家人吵鬧、摔打物品,無故竄至成都市郫都區(qū)紅光街道鵑興路666號中航城小區(qū)部分住戶門口,進行敲門滋擾和辱罵。
2024年6月9日13時許,梁某某攜帶刀具在該小區(qū)內(nèi)無故敲門滋擾至9棟1單元3樓305號房時,該房住戶被害人王某某發(fā)現(xiàn)異常后,通過母親王某通知小區(qū)物業(yè)安排保安到場處理。
小區(qū)保安黃某某到場勸離梁某某時,王某某打開房門質(zhì)問梁某某,隨即二人發(fā)生爭吵,梁某某沖到305號房門處與王某某抓扯、打斗,其間,梁某某使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王某某頭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劃、捅刺十刀,王某某則用門廳擺放的陶瓷擺件擊打梁某某頭部數(shù)下,保安黃某某見狀上前制止無果,王某某隨之受傷倒地,后黃某某撥打120、110電話報警,王某某經(jīng)120現(xiàn)場搶救無效死亡,梁某某經(jīng)公安民警同意后隨父母自行駕車就醫(yī)。
2024年6月9日15時許,梁某某在武侯區(qū)華西醫(yī)院本部CT室外被公安民警擋獲時拒不配合,于當日18時許被公安民警使用警械強制帶至公安機關接受進一步調(diào)查。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梁某某無故滋擾他人并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提起公訴。
該案將于5月27日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采寫:南都記者 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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