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華云氣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jīng)理米天明受賄一案。
濟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9年5月至2015年9月,被告人米天明利用擔任陜西省氣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風云氣象科技產(chǎn)業(yè)園發(fā)展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董事長、中國華云氣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房產(chǎn)銷售、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384萬余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米天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米天明作了最后陳述,表示認罪、悔罪,請求從輕處罰。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原標題:《中國華云氣象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jīng)理米天明受賄案一審公開開庭》
欄目主編:周春晟
文字編輯:施薇
本文作者:央視新聞客戶端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蘇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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