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茍仲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茍仲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茍仲文利用擔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書記,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茍仲文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茍仲文出生于1957年6月,甘肅鎮原人。他早期在原國家信息產業部工作。2008年,茍仲文調任北京市副市長。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工委書記、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同時兼任北京市委黨校校長、北京行政學院院長。
2016年4月,茍仲文任北京市委副書記,半年后調任國家體育總局,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2022年7月,其不再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后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2024年5月30日,茍仲文被查。同年12月12日,茍仲文被雙開。雙開通報披露,通報稱,茍仲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體育系統的政治生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簽批大額資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提供幫助,搞權色交易;在體育項目建設或收購中不正確履行職責,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隨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2024年12月19日,茍仲文被逮捕。
茍仲文卸任體總局長3個月后,足壇反腐啟幕。自2022年11月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被查開始,包括中國足球協會原黨委副書記、主席陳戌源,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中國足球協會原黨委書記杜兆才等10余名中高層干部相繼落馬。
原標題:《正部級老虎茍仲文,被公訴!收受巨額財物,搞權色交易》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盧曉川
本文作者:上官匯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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