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輯丨余暉
5月26日,云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昆明召開。
據“云南人大”微信公眾號消息,受主任會議委托,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負責人作《關于修改和廢止〈云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辦法〉等3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草案)》《關于提請罷免劉佳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議案》的說明。
劉佳晨出生于1972年3月,曾任共青團中央統戰部部長、麗江市委副書記(正廳級)、云南省國土資源廳廳長、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廳長等職。
2021年,劉佳晨出任昆明市委副書記、市長,并兼任云南滇中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今年1月,云南省紀委監委宣布,劉佳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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