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日起,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在全國全面實施。水資源稅可以按月、按季度或者按次申報繳納。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在2025年一季度這個水資源稅首季征期,全國共實現水資源稅收入104億元,其中新試點的21個省份收入43.5億元,剔除水力發電季節性因素和農業用水按年申報因素,較2024年季均水資源費收入增長16.4%。
統計數據顯示,新試點地區水資源稅申報戶數達到8.7萬戶,較2024年水資源費繳費戶數增加1.3萬戶,增長18%;新試點地區3500戶此前無證取水的納稅人完成申報,其中2700戶納稅人主動申領取水許可證。在基本沒有增加終端正常生活生產用水負擔的同時,增強了居民和企業節約用水意識,社會反映良好。
為推動普遍存在的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問題的解決,水資源稅設置地下水稅額標準高于地表水,促進企業合理調整用水結構,減少取用地下水。同時,對耗水量大且浪費現象嚴重的高爾夫球場、滑雪場、洗車、洗浴等特種取用水場所設置比其他行業更高的稅額標準,倒逼節約用水。據統計,首季征期新試點地區地下水、特種行業取用水量分別較去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城鎮公共供水企業屬于公益性企業,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職能和民生職能,基本依賴政府財政撥款維持盈虧平衡。為減輕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擔,改革在取水環節考慮其合理損耗因素,允許在計算取水量時予以扣除;在售水環節將其繳納的水資源稅在終端綜合水價中單列,并在增值稅計稅依據中扣除。據統計,首季征期新試點地區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較去年季均稅負下降8.7%。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加強與財政、水利部門的協作,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稅便利度,確保改革舉措落地見效,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綠色轉型。
原標題:《水資源費改稅首季征期實現稅收104億元,居民企業節水意識增強》
欄目主編:樊江洪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張煜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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