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口縣公安局東安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案,涉案男子宋某某因涉嫌非法捕獵野生動物,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民警在開展入戶走訪時發現,宋某某家中炕房內懸掛著兩具非家畜肉塊。民警根據經驗判斷很有可能是野生動物尸塊,在進一步搜查中,發現宋某某家的冰柜內儲藏有疑似麂子、果子貍、毛冠鹿及其他非家畜的死體,共計12塊。
據了解,宋某某居住地附近山林里常有麂子、果子貍等野生動物出沒,因此產生捕捉這些動物以熏制成臘制品供家人食用的念頭。根據宋某某供述,今年年初,他為防止野生動物破壞農作物,攜帶4只經過馴化的獵犬開展山林巡護工作。但在實際作業過程中,當遭遇野生動物時,宋某某驅使獵犬對它們進行圍捕,通過這種方式,捕獲了不同種類野生動物。
目前,涉案野生動物肉塊已送往專業機構進行檢驗,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野生動物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對生態環境的維持和修復具有重要意義。保護野生動物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人人有責。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獵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屬違法犯罪行為。請廣大群眾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共同抵制非法狩獵、收購、出售野生動物行為,若發現相關線索,請撥打110報警電話積極舉報。
城口縣公安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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