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法院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對一起民事案件進行執行懸賞。根據公告顯示的懸賞比例,金額最高可達174萬余元。
公告顯示,案件的被執行人共有兩名,分別為1982年出生的劉燕和1985年出生的劉波。
記者從茅箭區人民法院獲悉,劉燕和劉波系姐弟。
※被執行人:劉燕(左),女,1982年10月12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黃石市鐵山區鹿山20-20號。
※被執行人:劉波(右),男,1985年7月30日出生,漢族,住北京市豐臺區云崗南宮路8號院11樓4單元7號。
公告顯示,案件執行標的為本金920萬元、利息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凡首先向茅箭區院提供被執行人劉燕、劉波可供執行財產信息屬實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9%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則不予獎勵。按照上述懸賞比例,賞金可達到174萬余元。
有知情者,可撥打電話0719-8472983,聯系茅箭法院陳法官。法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原標題:《劉燕(女,1982年生)、劉波(男,1985年生),被懸賞174萬元!》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韋嘉維
本文作者:極目新聞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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