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榮成市人民法院
關于向案外人發放執行案款的公示
(2025年第4期)
為進一步嚴格執行案款管理,規范執行案款發放程序,確保執行案款發放安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等相關規定要求,現對發放給案外人的執行案款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個自然日(2025年5月8日-5月10日),案件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如有異議應當在公示期內聯系承辦法官,提出并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本院將依照執行案款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發放手續。
榮成市人民法院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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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榮成市人民法院關于向案外人發放執行案款的公示(2025年第4期)》
來源:榮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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