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發布情況通報:“近日,我局收到王某對劉某某及相關企業存在涉稅問題的舉報,目前正在依法依規辦理。”
據此前媒體報道,王先生指控劉曉慶在上海的全資公司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通過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方式規避個人所得稅。他提供了檢舉稅收違法行為記錄單,顯示劉曉慶涉及330萬元的交易,用“形象代言費”名義將款項轉入公司,隨后開出低稅率的增值稅發票,疑逃避高稅率的個人所得稅。
5月15日晚,劉曉慶發布公開聲明:本人與舉報人王某并不認識,也從無交集。王某舉報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純屬惡意舉報。
2002年,劉曉慶曾因名下公司偷稅漏稅問題被卷入巨大的風波之中。當時,稅務部門經過調查發現,劉曉慶公司存在嚴重的偷漏稅行為,金額高達1458萬元。這一事件震驚了整個娛樂圈,劉曉慶也因此被拘留超400天。
來源:界面新聞、中國新聞網、@劉曉慶 編輯:丁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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