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江蘇的申某在網上結識了女子李某。戀愛期間,申某出手十分闊綽。2024年初,申某任職的公司效益下滑,好幾個月發(fā)不出工資。為了維持“富貴”人設,他偷女友的金器變賣,先后5次一共盜竊了七件金器,變賣得款5萬多元。得到的贓款又再次用于女友花銷,還帶女友出去旅游。
李某發(fā)現后報了警,此時她才得知竊賊是男友申某。經查,申某此前就曾因無力承擔前女友小文提出的18.8萬元彩禮費,在網上購買了一張假存單欺騙女方。當年11月,申某因偽造金融票證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沒想到,緩刑期沒過,申某又再次“為愛盜竊”。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兩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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